10月25日,我司业务员接到上海嘉定某起重设备公司的来电,需要租赁1吨25kg标准砝码进行配重,从网上看到我公司有租赁业务,而且就在周边,想咨询一下相关。
我司租赁的收费标准是:400元/吨每天,不含运输费用,需要支付押金。
该公司商量后决定租赁我司砝码,自己承担来回运费,使用时间为2天。双方约定好后,砝码到达客户使用现场。
我公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标准砝码除满足本公司日常生产需要之外,为方便其它个人、企业和计量机构应急需要特制订砝码租赁使用管理制度。
内容如下:
1、租赁需要方(个人、企业和计量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递交我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三个工作日内给于回复;
2、经我公司质量保证部负责人同意签字批准后,方可外借租赁;
3、公司本着按成本收费的原则,经核算确定,在坚持租赁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铸铁砝码租赁费按每日每吨300元的标准收取;不含运输费用,同时为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租赁方需提前支付押金—押金数为砝码原价(本公司20kg/25kg砝码出售为6600元一吨);
4、铸铁砝码在租赁前双方各派出一两名计量或技术人员检查砝码的完好性(有无碰伤、锈蚀、脱皮等现象)并出具书面证明,双方签字或盖章,归还砝码时同样执行检验手续;
5、如铸铁砝码在租赁期间无损坏(无碰伤、锈蚀、脱皮等现象),租赁到期后公司将如数归还押金,同时租赁方按照约定一次性付清铸铁砝码租赁费用;如损坏严重原则是按原价赔偿,损坏较轻时双方协商解决赔偿金额;
6、租赁方如未按照约定租赁期限归还所租赁砝码,我公司有权收取租赁费用_3_%的滞纳金同时延迟日期租赁费依旧不变;
7、在租赁期间我公司如发现租赁方擅自将砝码转借他人或组织,本公司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租赁方归还砝码且砝码租金如数付清;
8、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上海亭衡衡器有限公司。